逆炼中的张宏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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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司法部移民法庭移民案例审阅办公厅

关于张宏宝政治庇护申请法官的判决词

613日)

(庭审记录摘要)

移民法庭法官:丹那・迪亚斯 Dayna M DIAS

地点:夏威夷・火奴鲁鲁

时间:2000613

    法官:我仔细听了你(注:指张宏宝)的陈述,也花了时间看了你写的证词。你对你的陈述很肯定,使我相信你所说的一切。……根据我们的法律规定,你的这些活动符合政治庇护申请。因为我们对你这样的组织不感到任何威胁。相反地,根据我们的法律,你的组织应该是受到保护的,而不应遭到政府的迫害。我也仔细听了你的证人所作的证词,她征服了我,使我相信你留在美国的真实价值。很明显,你留在美国,不会对公众有任何危害。因此,我决定同意批准你的政治庇护申请。但是现在得等联邦局的指模鉴定收到后,我才可以最后签字。这鉴定还没收到。所以,我会在714日电话通知你最后的决定。如果指模鉴定提前收到,我会及时通知你的。现在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师也同意我的决定,他不再向上级法庭上诉了,因为你没有犯罪记录。为此,也许我们不会再见面了。但我十分愿意做第一个欢迎你来的美国人。

    好,现在结束庭审。祝你好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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